图书馆关于调整读者借书数量和期限的通知
发布者: 黎永胜 | 日期:2018-01-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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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读者:
为了满足读者阅读需求,提高学校图书馆图书的流通率和周转速度,参照其他兄弟院校图书馆的做法,对《广东培正学院图书馆图书、报刊、附书光盘借阅规则》进行修订,读者借阅册数和借阅期限规定如下:学生限借30册,借期30天;教职工限借30册,借期90天;ABE教师和校友限借5册,借期90天;红蓝公司职工限借3册,借期30天;科研课题借阅证限借50册,借期365天。均可续借30天。已在新的《广东培正学院规章制度汇编——后勤管理卷》颁布。
修订后的《广东培正学院图书馆图书、报刊、附书光盘借阅规则》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。凡在2018年6月1日前借书的读者,还书期限按原《广东培正学院图书借阅规则》执行。
图书馆
2018年5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