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修改图书借阅册数和期限的通知



各位读者:

从2012年2月22日(周三)上午9点开始,学生、教师和职工借书的册数和借期按照新的标准执行,以前所借阅图书的借期仍按原规定执行(管理系统无法更改):即学生借书册数增加到 15 册,借期不变;一般教师借书册数增加到 30 册,借期不变;职工借书册数增加到 30 册,借期增加到 6 个月。

1、学生限借 15 册,借期二个月 ( 60 天)。

2、教师、职工限借 30 册,借期六个月 ( 180 日)。

3、可续借,详见续借规则。





图书馆

2012年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