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培正学院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

第一条 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入馆。有效读者证件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使用他人证件。
第二条 校内各单位接待的来访人员如需参观图书馆,请提前预约。
第三条 注意仪表着装,衣冠整洁。保持安静,不喧哗、嬉戏、吹口哨或制造其他噪音。入馆后请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。
第四条 图书馆安全,人人有责。禁止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,严禁使用明火;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;严禁私自在馆内任何地方违章使用电器设备;严禁在安全通道、走道、楼梯、防火卷帘下放置任何物品。
第五条 请勿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。请勿携带食物及非瓶装饮品入馆。禁止在图书馆内进食。
第六条 遵守秩序,禁止霸位。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,离开座位时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以防丢失。
第七条 爱护馆内书刊、设备及公共设施,严禁私自挪用、搬移或占为己有。馆内计算机供读者查阅资料、研究、学习之用,请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,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互联网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管理规定,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。
第八条 未经许可,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
第九条 离开图书馆时请对工作人员的必要检查予以配合。
第十条 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违反上述规定且不听劝告者,我馆有权拒绝其入馆或停止其借阅权限,并予以相应的处罚。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。
第十一条 本须知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第十二条 本须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